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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武清全境禁止露天焚烧行为的通告星空体育app下载

2024-10-12 21:30: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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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为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,保护生态环境,保障人民群众健康,维护公私财产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、《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》等有关法律法规,现就禁止露天焚烧行为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  二、《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》第五十九条规定,禁止露天焚烧沥青、油毡、橡胶、塑料、皮革、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、恶臭气体和烟尘的物质。

  三、《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》第八十七条规定,违反本条例规定,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,按照以下规定处罚:

  在建成区露天焚烧沥青、油毡、橡胶、塑料、皮革、垃圾等产生有毒有害的物质的,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,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。

  在建成区露天焚烧落叶、秸秆、枯草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,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。

  违反本条例规定,在建成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露天焚烧沥青、油毡、橡胶、塑料、皮革、垃圾等产生有毒有害的物质的,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按照前款第一项的规定予以处罚;在建成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露天焚烧落叶、秸秆、枯草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,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按照前款第二项的规定予以处罚。

  四、因露天焚烧行为,过失引发火灾,尚不构成犯罪的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  五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五条规定,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预防火灾、报告火警的义务。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。

  六、全区已启动露天焚烧高架视频监控系统,凡发生焚烧行为,相关部门将依据视频监控资料立即启动倒查机制,依法追究点火人的法律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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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禁止露天焚烧沥青、油毡、橡胶、塑料、皮革、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、恶臭气体和烟尘的物质。禁止露天焚烧落叶、秸秆、枯草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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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天津市武清区全境范围内为禁止露天焚烧区域。禁止露天焚烧沥青、油毡、橡胶、塑料、皮革、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、恶臭气体和烟尘的物质。禁止露天焚烧落叶、秸秆、枯草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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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为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,保护生态环境,保障人民群众健康,维护公私财产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、《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》等有关法律法规,现就禁止露天焚烧行为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一、天津市武清区全境范围内为禁止露天焚烧区域。二、《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》第五十九条规定,禁止露天焚烧沥青、油毡、橡胶、塑料、皮革、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、恶臭气体和烟尘的物质。

  三、《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》第八十七条规定,违反本条例规定,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,按照以下规定处罚:

  在建成区露天焚烧沥青、油毡、橡胶、塑料、皮革、垃圾等产生有毒有害的物质的,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,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。

  在建成区露天焚烧落叶、秸秆、枯草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,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。

  违反本条例规定,在建成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露天焚烧沥青、油毡、橡胶、塑料、皮革、垃圾等产生有毒有害的物质的,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按照前款第一项的规定予以处罚;在建成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露天焚烧落叶、秸秆、枯草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,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按照前款第二项的规定予以处罚。

  四、因露天焚烧行为,过失引发火灾,尚不构成犯罪的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  五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五条规定,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预防火灾、报告火警的义务。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。

  六、全区已启动露天焚烧高架视频监控系统,凡发生焚烧行为,相关部门将依据视频监控资料立即启动倒查机制,依法追究点火人的法律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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